國立宜蘭高級中學
110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

網路報名(110年7月27日(星期二)9:00 至110年8月2日(星期一)12:00止)


請輸入您的身份證字號 :    

參加本校110學年度第2次(正式)教師甄選考生請注意:

一、考生進入本校時,請於警衛室繳回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,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。
二、初試日期為110年8月4日(三)。
三、初試(國文科「筆試」、英文科「筆試」及美術科「學科」)於8:30開放進入試場休息,請考生於上午9時50分前進入試場(試場配置及座位,於前1日公告本校網頁,請自行查閱)。另美術科「術科」於當日下午1時30分實施測驗,請美術科考生於當日下午1時至1時20分至術科試場準備。
四、校園空間有限,無法開放停車,自行開車者,可停放本校大門復興路兩側收費停車格;另因疫情關係,亦不開放陪考與校內用餐。


感謝您的配合!


報名前請先詳閱:

本校為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,維護應考人權益、維持考試公平、保護應考人及試務人員健康,確保有關試務工作得以順利進行,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、參酌「教育部受託辦理 110 學年度公立高中教師甄選」簡章,主要防疫措施包括:屬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」、「居家 隔離者」、「居家檢疫者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」或「非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者」,如適逢本項 考試時間,不得應考,且不得補考;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、量測體溫;不開放陪考;維持試場 通風並加強消毒;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等,具體說明如下,請配合辦理:

 一、確保整體應考人應試健康與安全
  1.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、第58條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,屬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」、「居家隔離者」、「居家檢疫者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」或「非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者」,如適逢本項考試時間,即不得應考,且不得補考,得檢具證明文件向本校申請退回報名費。
  2.不得應試之應考人如參加本項考試,經查證屬實應立即終止應試,並由試務單位通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處理,且成績不計。
  3.應考人於應試前如為確診者、居家隔離者、居家檢疫者、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、自主健康管理者,應於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後,立即主動與本校人事室聯絡(03-9324153分機400)。倘未主動通知,經查證屬實,將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。
  4.應考當天早上經通知有應考人為確診者或居家隔離者,則立即停止應考,由專人依防疫動線引導至獨立空間,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送往指定醫院或指定處所隔離等,其他考生經衛生單位評估後,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辦理。
  5.增設教室以調降考試教室人數:為降低考試教室風險,每個考試教室應考人數調整為至多20人,並應至少保持1.5公尺以上距離;另自主健康管理中得外出之應考人備用考試教室,每考試教室安排5人以下為原則,應至少保持1.5公尺以上距離。
 二、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
  1.應考人進入考場及試場時,應自備並配戴口罩,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配戴口罩,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。
  2.應考人於試場內應全程配戴口罩,考試期間,於核對應考人面貌時,請應考人自行取下口罩,完成查核後,再戴上口罩。拒絕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,筆試不予計分。
  3.試務進行中由監考人員隨時注意並提醒應考人口罩務必佩戴確實。
 三、進入考場前,全面量測體溫(配合防疫應變措施,請提前抵達考場,量測體溫)
  1.依據「COVID-19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規定,所有人員進入考場前須配合量測體溫,未量測體溫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及試場,請掌握時間,以免影響應試權益。
  2.配合防疫應變措施,考場使用額溫槍進行體溫量測。
  3.自主健康管理且無症狀之應考人,及考試當日體溫量測,若量測額溫≧攝氏37.5?度或耳溫高於攝氏38度者,經進行複檢,確認發燒者,將由專人引導應考人至「防疫備用試場」應試,如拒絕配戴口罩或拒絕至「防疫備用試場」應試,依「缺考」論處(不得補考),且不予退費,以確保其他應考人權益。
  4.每位應考人於初、複試當日均應繳交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。防疫期間陪考人員請勿進入校區。惟應考人如因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者,陪考人員應於考試前向本校申請陪考服務並獲同意,始得進入考場(並應繳交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)。
 四、維持各試場通風並加強消毒
  筆試當日試場如開放冷氣(統一),溫度設定於攝氏26~28度,且冷氣風向以朝上為主,試場前、後門保持關閉,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5至10公分,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。各試場放置1瓶75%酒精噴瓶或乾洗手液供應考人及試務人員使用。
 五、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
  依據「COVID-19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規定,提高試場之環境消毒頻率,各考場已預先規劃應考人進場、出場及考場內部移動動線,以避免人潮聚集,應考人務必配合考場規劃之動線移動,保持適當社交距離,落實防疫工作。
 六、為避免人潮群聚,不開放應考人親友進入考場(校園)。
 七、為使考試順利進行,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各階段遴選作業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業,機動性調整防疫措施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校網站,請應考人應試前務必詳閱並配合辦理。特別提醒應考人,防疫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之地,隨時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態,安心準備應試,才能有最好的表現。

重要訊息


重要日期

一、初試報名:
 (一)時間:自110年7月27日(二)上午9時起至8月2日(一)中午12時止。
 (二)方式:採線上登錄報名。請登入本校網頁首頁/線上行政/教師甄選專區,逐欄覈實填寫。本甄選初試不辦理報名資格審查,請務必詳閱本簡章報名方式及報名資格條件,並自行審慎檢核是否符合該報考科別應試資格。通過初試入選參加複試者,本校將辦理資格審查作業,屆時如不符合該報考科別應試資格者,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試資格,不得參加複試,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。
 (三)初試報名費及繳費方式:初試報名費新臺幣800元,應試人應於110年8月2日(一)中午12時前,至各地郵局或各金融機構匯款(匯款帳戶如下表),完成繳費(請勿以ATM轉帳,並注意銀行及郵局營業時間),恕不接受事後補繳報名費之程序;另既經完成繳費,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
二、複試報名:採現場親自書面資格審查,完成審查程序者始能參加複試。
 (一)時間及地點:110年8月9日(一)上午7時40分至8時40分,於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辦理報到及資格審查,逾時不予受理。
 (二)複試報名費及繳費方式:新臺幣500元,報到時現場繳費,經繳費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。
 (三)參加複試人員於複試當日報到時資格審查時,應繳交下列資料及影本,請自行以A4紙張影印依序排列成冊,並以迴紋針於左上角固定,正本驗畢發還,如有偽造或不實者,自負法律責任:
  1.報名表(請務必親自簽名及黏貼2吋照片)。
  2.切結書(請務必親自簽名)。
  3.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(請黏貼於附表欄內)。
  4.合格教師證書或報名資格條件一(二)至(四)所列之證明文件。
  5.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
  6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

三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
 (一)初試:110年8月4日(三)上午10時起,請參加初試人員於當日上午9時50分前進入試場,逾15分鐘不得入場(試場配置及座位,於前1日公告本校網頁,請自行查閱)。美術科於當日下午1時20分前至人事室報到,前往術科試場參加測驗。
 (二)複試:110年8月9日(一)上午8時40分起,於會場進行複試相關說明及抽籤。

四、正取人員於110年8月16日(一)上午9時至下午4時親赴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。逾時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,或未繳交上述文件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


說明事項

一、列印「應試證」:完成線上登錄報名及繳費,並經本校審核完成者,請於110年8月3日(二)上午10時起自行登入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列印,始完成線上初試報名手續。進入複試人員應試證續用。

二、成績公告及複查:
 (一)公告時間:於本校網站公告,不另個別通知。
  1.初試:110年8月5日(四)下午5時前。
  2.複試:110年8月10日(二)下午5時前。
 (二)複查時間:
  1.初試:110年8月6日(五)上午8時至10時。
  2.複試:110年8月11日(三)上午8時至10時。
 (三)申請成績複查,請填妥「複查成績申請書」,持應試證及國民身分證、掛號回郵信封(貼足郵資,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)及複查費新臺台幣100元整,親自向本校人事室提出申請,並以一次為限,逾期不予受理;本校於受理申請後隨即查核,並以書面通知複查結果。申請成績複查,不得要求重新評閱、申請閱覽、複製試卷或提供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。亦不得要求告知甄選委員、命題委員、閱卷委員、口試委員、試教委員或實作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。複查項目僅限應試人申請部分,未申請部分,概不複查。逾複查期限,不予受理。

三、甄選結果(正、備取人員名單)公告:110年8月12日(四)中午12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,不另個別通知。

四、申訴專線,請洽人事室-->電話:03-9324154#400;地址: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


本次甄試報名狀況即時資訊

科目名稱
正式 代理 報名人數
國文科 1 00 人
英文科 1 00 人
美術科 1 00 人
以上總計 3 職缺

重新整理


如有網路報名問題, 請Email: t102@gapp.ylsh.ilc.edu.tw [林先生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