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加本校110學年度第2次(正式)教師甄選考生請注意:一、考生進入本校時,請於警衛室繳回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,全程配戴口罩並遵守相關防疫規定。二、初試日期為110年8月4日(三)。 三、初試(國文科「筆試」、英文科「筆試」及美術科「學科」)於8:30開放進入試場休息,請考生於上午9時50分前進入試場(試場配置及座位,於前1日公告本校網頁,請自行查閱)。另美術科「術科」於當日下午1時30分實施測驗,請美術科考生於當日下午1時至1時20分至術科試場準備。 四、校園空間有限,無法開放停車,自行開車者,可停放本校大門復興路兩側收費停車格;另因疫情關係,亦不開放陪考與校內用餐。 感謝您的配合! 報名前請先詳閱:
本校為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,維護應考人權益、維持考試公平、保護應考人及試務人員健康,確保有關試務工作得以順利進行,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、參酌「教育部受託辦理 110 學年度公立高中教師甄選」簡章,主要防疫措施包括:屬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」、「居家 隔離者」、「居家檢疫者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」或「非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者」,如適逢本項 考試時間,不得應考,且不得補考;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、量測體溫;不開放陪考;維持試場 通風並加強消毒;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等,具體說明如下,請配合辦理: 一、確保整體應考人應試健康與安全 1.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、第58條規定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,屬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者」、「居家隔離者」、「居家檢疫者」、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」或「非無症狀之自主健康管理者」,如適逢本項考試時間,即不得應考,且不得補考,得檢具證明文件向本校申請退回報名費。 2.不得應試之應考人如參加本項考試,經查證屬實應立即終止應試,並由試務單位通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處理,且成績不計。 3.應考人於應試前如為確診者、居家隔離者、居家檢疫者、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者、自主健康管理者,應於接獲政府相關單位通知後,立即主動與本校人事室聯絡(03-9324153分機400)。倘未主動通知,經查證屬實,將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辦理。 4.應考當天早上經通知有應考人為確診者或居家隔離者,則立即停止應考,由專人依防疫動線引導至獨立空間,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做後續處理送往指定醫院或指定處所隔離等,其他考生經衛生單位評估後,亦配合相關防疫措施辦理。 5.增設教室以調降考試教室人數:為降低考試教室風險,每個考試教室應考人數調整為至多20人,並應至少保持1.5公尺以上距離;另自主健康管理中得外出之應考人備用考試教室,每考試教室安排5人以下為原則,應至少保持1.5公尺以上距離。 二、考場人員全面配戴口罩 1.應考人進入考場及試場時,應自備並配戴口罩,如經勸導或處置仍不配戴口罩,禁止進入考場及試場。 2.應考人於試場內應全程配戴口罩,考試期間,於核對應考人面貌時,請應考人自行取下口罩,完成查核後,再戴上口罩。拒絕配戴口罩且經勸導不聽者,筆試不予計分。 3.試務進行中由監考人員隨時注意並提醒應考人口罩務必佩戴確實。 三、進入考場前,全面量測體溫(配合防疫應變措施,請提前抵達考場,量測體溫) 1.依據「COVID-19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公眾集會規定,所有人員進入考場前須配合量測體溫,未量測體溫者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及試場,請掌握時間,以免影響應試權益。 2.配合防疫應變措施,考場使用額溫槍進行體溫量測。 3.自主健康管理且無症狀之應考人,及考試當日體溫量測,若量測額溫≧攝氏37.5?度或耳溫高於攝氏38度者,經進行複檢,確認發燒者,將由專人引導應考人至「防疫備用試場」應試,如拒絕配戴口罩或拒絕至「防疫備用試場」應試,依「缺考」論處(不得補考),且不予退費,以確保其他應考人權益。 4.每位應考人於初、複試當日均應繳交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。防疫期間陪考人員請勿進入校區。惟應考人如因身心障礙、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申請應考服務者,陪考人員應於考試前向本校申請陪考服務並獲同意,始得進入考場(並應繳交「因應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聲明書」)。 四、維持各試場通風並加強消毒 筆試當日試場如開放冷氣(統一),溫度設定於攝氏26~28度,且冷氣風向以朝上為主,試場前、後門保持關閉,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5至10公分,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。各試場放置1瓶75%酒精噴瓶或乾洗手液供應考人及試務人員使用。 五、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 依據「COVID-19(新冠肺炎)」因應指引:社交距離注意事項規定,提高試場之環境消毒頻率,各考場已預先規劃應考人進場、出場及考場內部移動動線,以避免人潮聚集,應考人務必配合考場規劃之動線移動,保持適當社交距離,落實防疫工作。 六、為避免人潮群聚,不開放應考人親友進入考場(校園)。 七、為使考試順利進行,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各階段遴選作業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作業,機動性調整防疫措施,相關訊息將公告於本校網站,請應考人應試前務必詳閱並配合辦理。特別提醒應考人,防疫期間避免出入人潮擁擠之地,隨時關注自己的健康狀態,安心準備應試,才能有最好的表現。 重要訊息重要日期一、初試報名: 二、複試報名:採現場親自書面資格審查,完成審查程序者始能參加複試。 三、甄選日期及地點: 四、正取人員於110年8月16日(一)上午9時至下午4時親赴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。逾時未報到且無不可抗力之原因,或未繳交上述文件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其缺額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。 說明事項一、列印「應試證」:完成線上登錄報名及繳費,並經本校審核完成者,請於110年8月3日(二)上午10時起自行登入本校教師甄選網站列印,始完成線上初試報名手續。進入複試人員應試證續用。 二、成績公告及複查: 三、甄選結果(正、備取人員名單)公告:110年8月12日(四)中午12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,不另個別通知。 四、申訴專線,請洽人事室-->電話:03-9324154#400;地址:宜蘭市復興路三段8號 |
科目名稱
| 正式 | 代理 | 報名人數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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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國文科 | 1 | 0 | 0 人 | ||
| 英文科 | 1 | 0 | 0 人 | ||
| 美術科 | 1 | 0 | 0 人 | ||
以上總計 3 職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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